【委员发言】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3-01-28     来源:

安润生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发展非公经济,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大事来抓,形成了思想上理解、感情上亲近、体制上认可、行动上支持的良好氛围,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非公经济比重牢牢占据了“半壁江山”,已经成为扩大改革开放、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税收、吸纳安置就业、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策性、体制性、行政性制约因素仍然较多,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肠梗阻”现象;二是市场准入的壁垒依然坚固,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尚不完善,还存在阻碍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三是创新能力不足,产业层次低,企业软实力较差,缺少做优做强的战略目标,这些问题都是制约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转型升级、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富民强区,有利于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因此,我们必须选准切入点,找到突破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一、解放思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要大力倡导“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的理念,真正做到“多支持少干预、多指导少指责、多服务少罚款”,杜绝“政策明确、行动迟缓、落实艰难”等不良现象;要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形成“国民共进”的新格局,要一视同仁,平等享受政策、资源、技术、信息、资金等生产要素;要尽快改变落实政策中“起步晚、刹车快”的现象,真心实意为非公经济服务,着力打造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要尽快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全方位、制度化地为非公经济,尤其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培训、人才等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进一步清理和修订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扫除发展障碍。要加大对非公经济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建立面对非公经济企业的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要尽快普及股份制的村镇银行,把一些信用良好、管理严格、经营高效的民间金融组织改造成村镇银行,既有利于改进和强化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又能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要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补贴等手段,鼓励各商业银行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比重;鼓励各类信托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投融资业务;通过贷款担保风险补贴或减免税优惠政策,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担保服务。

二、放宽准入,进一步鼓励民间投资

要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主体积极投身于“创业富民、创新强区”之中,营造全社会“想干事业、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要打破行业垄断,为民间投资扫除体制障碍,尽快修订政府投资核准目录,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铁路、金融、市政以及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领域;要把促进民间投资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列入考核目标。要尽快出台符合我区实际,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和促进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上来,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到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来。要对各类投资主体提出的建设项目和政府性资金申请,在审核内容、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审核规则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一视同仁。把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使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积极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鼓励民营企业资本参与到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制、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为促进文化大区建设做贡献。

三、求真务实,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

要对现有的收费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取消所有不合理和不合法的收费,通过加快税费改革,清费立税,逐步取消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让利于企业。要在土地、税费、科研和政策上给予倾斜,培育具有一定创业服务基础和地方配套能力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或创业园区,对其中的服务机构开展的创业服务择优予以补助支持。创立非公经济企业科技开发及成果转化基金,对资产质量好、市场空间大、经济效益好的科技创新企业给予优先支持。扩大财政对中小企业的专项扶持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其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科技创新和产品升级。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大力发展专业性商(协)会,充分发挥其服务会员、行业自律、协调监督等作用。通过工商联、各类商会组织强大的网络优势,按照“布局集中、企业集聚、用地集约、量质并举”的原则,以商招商,把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一起引进来,形成突出我区特色的产业集群。

四、积极培育,进一步提高企业软实力

要积极引导产业关联度较高的非公有制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并购重组、联营联合、参股控股等形式,组建产权多元化的企业集团。要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垄断行业改革结合起来,放手让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造。要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评估工作,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一批技术先进、主业突出、行业优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非公企业做大做强做精。要建立健全数据管理系统,对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骨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服务。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积极申报创建国家驰名商标和内蒙古著名商标,对已进入商标品牌发展计划的产品,优先列入技术改造创新计划,给予大力支持。要在政府主导下,成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制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长远规划,把产业方向好、企业素质好、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建立拟上市企业数据库,根据我区产业优势和特点,实行动态管理,分阶段、有计划地推动中小企业上市。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包头市工商联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