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方案》,政协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在政协党组领导下开展,由领导小组负责,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协调指导三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政协副秘书长玉荣兼任。
《方案》规定,政协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从7月开始,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把贯彻落实中央8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28项具体规定作为切入点,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聚焦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高标准、严要求,转作风、见行动,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自治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